close

  我已經忘記了這湖的名字,也忘記了我為什麼會來到這裡,總之它位於格洛林根,荷蘭東北部一個很不起眼的小城市。
  我目力不佳,看不見河對岸坐落著什麼,也不必努力去看清。是的,世上有太多風景我們不必看清,也有太多風景不需要相片記錄,我們只需要走過,因為我們最終帶不走一切。我只是獃獃地坐在湖畔的草坪上,吹著涼涼的風。
  陽光在湖水裡靜靜地破碎,風輕輕吹。人,真的可以什麼也不想。
  小時候認為人活著是為了成家立業,長大了認為是為了單純的快樂。而此時我看著水浪,看著他們不知疲倦地流淌,忽然發現,原來比回憶更痛苦的是遺忘。
  如果突然地,世界上的所有人就這樣平白無故的消失了。你身邊的人、你愛的人、恨的人、認識的人、陌生人,都再也見不到了。開花的樹還在,每年花依舊開。河流還在,河邊的鳥兒依舊在樹邊徘徊,可是所有的人都不在了。
  你會作何感想。
  你會發現,你辛酸勞苦地奮鬥,都是因為這個世界上存在著和你類似的一大群人。如果拋開這群人,你會發現之前你所做的一切都陡然失去了意義。
  你又會忽然發現,你給自己的時間真的太少了。二十一世紀的我們總強調人活著要為自己,可是到頭來卻迷惘地發現,我們並沒有為別人活著,卻也沒有真正為自己活著。那生命豈不是就這樣莫名其妙地失去了意義?
  可是什麼叫“意義”?很多人一直在提“意義”這個詞。這個詞我個人理解是:一件事的發生為以後帶來的積極影響,或者是某一事物存在的道理。這樣看來“生命”似乎就成了最不能談“意義”的了,因為生命不會有“以後”,也沒有“存在的道理”。
  眼前的水面淺淺地游著一條魚,我看著他。據說魚的記憶只有七秒鐘,可是就算記憶再好,就算好到能記住所有發生過的一切,我們就不孤單了麽?
  你不會瞭解你最好的朋友,你可能知道他最喜歡什麼顏色、他愛吃什麼菜、他的過往、他的夢想,但你就是不瞭解他。當有一天你們已經很久沒有聯絡了,他喜歡了別的顏色、吃膩了那道菜、忘記了過往、放棄了夢想,而你可能連他曾經的模樣都忘記了。
  只是這不是你的錯。我們都不曾相遇,沒有人願意為陌生人守望。當夜幕降臨,每個人都只剩孤獨。當夜色沉睡,我們都在黑暗裡忘記一切。當月亮升起,我在月光下凝視我的雙手。只看見一汪月光,看見月光在歲月里緩緩流淌。人,似乎註定就是孤獨的。
  那隻魚兒游走了,七秒之後他就會忘記我。我坐在湖畔,只感覺風吹著雙鬢,很溫柔。這讓我想起了你。
  愛是不能說的。我們越長大就越發現,有太多太多是語言所無法表達的。
  風依舊溫柔地吹著,我聽到一個小孩從我身後跑了過去,我看見蒲公英的種子飄到了湖面上。
  這裡是格洛林根,荷蘭東北部不起眼的一個小鎮。我在這裡多住了一天,只為了讓這汪湖水來看看我,可是我連這湖的名字都記不起來了。  (原標題:格洛林根的湖畔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fl24fldsf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