堅守“突破”之局、“突破”之思,才有更上層樓的基礎與條件。“突破”是極為困難的,而堅守“突破”同樣極不容易。在中國法治思想第二次“突破”的已有歷程中,各種法治思想不斷炫目奪眼,常常不免令人目亂眼花。如孫中山及國民黨的三民主義法治思想,自由派的自由主義法治思想,現代新儒家的道德理想主義法治思想,新法家的國家主義法治思想,共產黨人的社會主義法治思想。但無論如何,現代法治的那些本質性特征,如人權、正義為法治之體,限制權力為法治之用,法律至上為法治之命,等等,都不應予以消解或改變。譬如“法律至上”,是法治的底線標準,是法治中唯一沒有伸縮餘地與彈性空間的“硬指標”。法律至上是應當堅守的。又如,現代法治,是平民政治即民主政治的內在特質。在中國,韓非子論證為何只能實行法治的“中人”之論,在理論上至今無人能破,事實上也沒有破。在西方,古希腊幾位政治家的話,也揭示了法治的關鍵秘密,即平民底色、民主底色。故而“民主政治是中國現代法治的政治基石”這一觀點,也應當予以堅守。
  再來看堅持“突破”的問題。由於第二次“突破”仍在路上,在某些問題上還在徘徊,思想觀念上的困頓與行動決斷的艱困,也屬情理之中。因此,“突破”並未完結,堅持“突破”,才能完成“突破”,進而走出“大變局”。
  我們中國人自古就認識到,治國平天下,必須寄托於法。在中國曆史上,法度、典章、刑律,燦然大備,輝光昭著,也是不爭的事實。但為何中國又總是一治一亂,治亂循環,未有窮期?從法學的眼光看,這大概是因為在中國社會、政治之中,總有種種強悍的能量,超法、壞法而不受制於法。結果在歷史上,不斷上演一幕幕從定法到毀法直至無法的鬧劇。清朝玩了一套弄法、毀法、無法的飾治把戲,不能輓救他要沒落的命運。袁世凱又接著玩一套弄法、毀法、無法的飾治把戲,自己斷送自己的前途。由弄法、而毀法、而無法,又由無法而弄法、而毀法,最近四十年的中國政治史,不過如此循環著所以,中國人數千年來夢寐以求的,就是“太平盛世”“天下大治”“長治久安”。在當代中國的法治思想中,法治亦被視為“長治久安的根本保障”,再次彰明瞭中國人對法治的期待。
  問題在於,我們需要什麼樣的太平盛世、天下大治、長治久安?更根本的問題是,什麼東西才能夠達成太平盛世、天下大治並使之長期維持而不墜,真正實現長治久安?這些問題使我們想到清初黃宗羲的一段話:“蓋天下之治亂,不在一姓之興亡,而在萬民之憂樂。是故桀、紂之亡,乃所以為治也;秦政、蒙古之興,乃所以為亂也;晉、宋、齊、梁之興亡,無與於治亂者也。”所謂“萬民之憂樂”,在不同社會環境與條件下,肯定有一些不同的衡量與判斷標準,如在現代社會,一個人沒有起碼的尊嚴,沒有基本的人權保障,沒有公平的發展機會,沒有生活與人身的安全感,沒有過體面生活所需的必要財富,沒有和諧自由的生活環境,他就很難甚至不可能“樂”。無論如何,“萬民之樂”,才是太平盛世、天下大治、長治久安之大本。如果我們果真追求和實現這樣的太平盛世、天下大治、長治久安,只能由民主、公平正義與法治來創造和保障。它們才是中國第二次“大變局”與第二次“突破”所要逐步達成的現代文明秩序的終極目標。
  (原標題:堅守與堅持中國法治思想的“突破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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